《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对精神病人是不是不能开除公职?_百度...
1、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3、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5、在职场中,很多人可能会面临被公司辞退的情况。这对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不小的冲击。但是,我们需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其实可以获得一定的保护。下面,本文将介绍员工在被辞退后可以依靠哪些劳动法规定获得保护。
精神病患者单位可以辞退吗
1、【法律分析】精神患者可以辞退,如果职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但是,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职工的,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应该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分析:可以辞退。劳动者患精神疾病,属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公司应该先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劳动者因患病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分析:可以。对劳动者明知自己有精神病,或用人单位已明确要求劳动者告知是否有精神病史,但劳动者隐瞒病情,构成欺诈的,用人单位可以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依法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单位可以和精神分裂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患有精神病,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5、法律主观:可以辞退。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过失,但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了,用人单位只能单方面解除,在法律上这叫非过失性辞退。
事业单位精神病人可以开除吗
1、教师患了精神病单位没有权利辞退,在事业单位工作,因患精神病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患精神病导致丧失完全行为能力的公务员可以病退,但是不能被辞退。
2、教师患有精神病一般不会被辞退的。在事业单位工作,因患精神病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开除是一种处分,现在国家取消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此单位没权力作出这种处分。你想说的应该是解除关系。在那个人医疗期结束后,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下面是具体规定,你可以仔细看一下。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按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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